随着我国当前老龄化深化,由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体系是多元化的,因而实现目标效果最大化就是实现多元主体进行合作治理.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进程中,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不仅需要有效发挥自身职能与作用,还需要实现共同治理.但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主体共同参与治理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不同程度上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水平与效率.因此,坚持政府主导地位同时转变职能,鼓励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参与,积极发挥市场对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提高家庭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