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幸福是人在劳动中获得的人之为人的深层次的愉悦.正因为有劳动幸福的存在,个人才甘愿消耗心血进行劳动.劳动权利是劳动者因劳动而享有的权利.天赋人权的权利观认为劳动权利的主要内容仅是保障公民个体参与劳动并获得报酬,但在劳动幸福论看来劳动权利不应仅仅保障个体的劳动获得权,还应更进一步站在社会角度保障劳动幸福本身.劳动幸福论更全面地把握了劳动对人的重要意义,因为只有同时解决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参与感才能实现劳动幸福权.因此新时代劳动权利应超越传统的权利观进行解读,将劳动幸福权作为劳动权利的设计宗旨,贯彻劳有所得、劳动尊严、劳动解放的原则.劳动幸福权的实现需要通过在个体、社会层面切实加强劳动权利的保障,才能激发劳动积极性,为人展现自己类本质打好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