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网络直播成为电商行业的新业态,而网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从事的劳动多属于情感劳动.网络主播作为情感劳动的主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以自身发展为主要导向的网络主播和以利益为主要目的的网络主播.前者能够合理利用平台资源,在直播中以自身全面发展为主要导向,进而主体性得到展现;而后者由于过分追求利益而使自身陷入情感劳动困境,致使异化产生.因此,为推动以利益为主要目的的网络主播的主体性回归,提出了完善直播行业法律法规的方法,使主播主体性意识得以唤醒,最终通过改善平台算法运营规范消除主播的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