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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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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为使营商环境在现有基础上达到"优化",应符合政府职能科学法定、政府履职合法充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行政责任严格公正的价值基准.然而,现有规范体系对政府营商职能的设定还存在科学性弱、有限职权不匹配市场需求,监管职责交叉冲突并存、履职不充分等隐蔽式不作为难以监督,市场监管执法程序规定分散不清晰、执法人员程序保障意识相对淡薄,对行政权力监督问责不足、政务信息数据公开利用滞后等问题.为此,应通过继续强化"放管服"改革、划定部门间权责清单、统一行政程序标准、建设常态化问责机制等路径,实现"职能—行为—程序—责任"四大要素的全面法治化建设.

魏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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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郑州 450046

法治政府 营商环境 依法行政 市场监管

河南省软科学项目中共河南省委党校专项研究课题河南科技智库调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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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理论探索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 山西行政学院

理论探索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412
ISSN:1004-4175
年,卷(期):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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