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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沈阳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的法治路径
完善沈阳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的法治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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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推动信用监管的法治建设,应坚持形式法治的一般原则与实质法治的基本内核,以具体规范对信用监管实施法律控制,将"合理行政""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监管实践。为保障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沈阳市政府积极推动信用监管规范体系的构建。在国家信用建设文件指引下,按照规定实施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过程的信用监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信用监管规定精细化程度不足、与之配套的监督救济机制缺位等问题。沈阳市政府应细化信用监管法规体系以确保制度规范实施,设立相应监督救济机制以保护市场主体以及社会公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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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昊林、赵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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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市场主体
信用监管
营商环境
基金:
辽宁省法学会重点项目
项目编号:
LNFXH2023A021
出版年:
2024
辽宁经济
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辽宁经济
影响因子:
0.215
ISSN:
1003-4617
年,卷(期):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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