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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实践、原理与优化——以浙江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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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协同是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的重要机制,是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配套制度.近年来,浙江省率先提出整体政府理念,以"大综合"为方向,对综合行政执法作出了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的改革安排,推出"综合查一次"制度.职权划转、职能整合、智能嵌合和部门联动是"综合查一次"制度得以实施的关键.基于此,现有的执法协同可得到进一步完善.在治理源头上,深化执法部门的事前管理和服务理念;在监督管理上,强化执法与参与部门协同工作的监督;在数据贯通上,优化"横纵"双向贯通的数据共享机制;在组织合作上,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组织自治的协同模式.

魏铭、金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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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重庆 400044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杭州 311121

综合行政执法 执法协同 "综合查一次"制度 大综合一体化

2024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辽宁行政学院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273
ISSN:1008-4053
年,卷(期):2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