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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产权·善举:近代上海一宗冢地交涉案述论
主权·产权·善举:近代上海一宗冢地交涉案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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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上海开埠后多个租地章程都规定,租界内的华人义冢未经华人允许不得占用、迁移,但租界当局常以筑路、建学堂等为名,强行占用冢地,或要求迁移、租售.1902年舆论一致谴责的同仁辅元堂北浙江路义冢"盗卖"案,其实就是租界当局一再要求售卖,中国地方当局屈从压力,授意善堂经董通融的结果.签约售地后,租界当局又"曲谅"华人舆情,提出"换地",善堂虽然收回了冢地,但亏赔甚巨,且与租界当局签约规定该冢地此后永远不许售卖、租让或改作他用,丧失了善产处置权.20世纪30年代初,上海慈善团通过市政府商请租界当局撤销该冢地原合同、改善善产使用以裕慈善经费,遭工部局拒绝,使慈善团坐拥巨额善产而弃之无用,既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也影响了交通、商业和城市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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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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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 310012
关键词:
上海租界
冢地交涉
同仁辅元堂
华人慈善团体
工部局
产权合同
出版年:
2024
民国档案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民国档案
CSSCI
CHSSCD
影响因子:
0.222
ISSN:
1000-4491
年,卷(期):
202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