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制度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中最特殊的制度安排,也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基础.当前,由于存在集体所有权主体缺位和发展要素难以整合等多重困境,导致盘活闲置宅基地过程中分散无序和低水平利用问题突出,稳定性和带动性严重不足.本文基于产权理论视角,客观分析盘活闲置宅基地面临的现实阻滞,构建"权利流转—集体主导—发展提升"的分析框架,探索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盘活闲置宅基地何以实现的重要问题.结合四川省彭山区金烛村、浙江省德清县仙潭村和四川省彭州市金城社区的典型案例分析,将"精准盘活、整村运营、项目拉动"的外部驱动型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模式和"全面盘活、跨村合作、共建共享"的内部驱动型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探讨总结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盘活闲置宅基地的实现路径及经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