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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校企合作立法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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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是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模式之一,对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水平和学生就业率有重要影响.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校企合作立法机制入手,对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校企合作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立法机制研究提供依据.

樊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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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7

应用型本科院校 法律关系主体 校企合作 立法机制

2018年山东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

18SVE113

2018

南方农机
江西省农业机械研究所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江西省农业机械学会

南方农机

影响因子:0.135
ISSN:1672-3872
年,卷(期):2018.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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