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简析

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简析

扫码查看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国内法层面,与陆地文化遗产具有明确的行政属地不同,水下文化遗产多位于地方行政管辖水域之外,或跨行政区域,同时与海洋、交通、环境、渔业等部门法律法规有诸多竞合,与海洋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划区管理也多有牵涉.国际法层面,与陆地已基本为主权所覆盖,因文物而引起的国际争议集中于非法走私、殖民掠夺不同,大量水下文化遗产位于内水、群岛水域、领海之外,不同海域的主权程度相异;同时,作为沉没物的水下文化遗产具有物主,包括与沿海国具有平等主权地位的国家,加之历史贸易类沉船和船货往往存在着诸多来源国,沿海国保护管理不同海域不同性质的水下文化遗产时应注意其权属的复杂性.通过梳理相关国际条约、国内法律法规,为水下文化遗产考古和保护管理从业者建立工作所需的基本国家权益和部门权利框架.

王晶

展开 >

武汉大学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海事法 环境法 保护区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19JZD05617VHQ012

2021

南方文物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江西省博物馆

南方文物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131
ISSN:1004-6275
年,卷(期):2021.(5)
  • 3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