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托育管理体制经历了社队管理、乡镇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三个时期.当前,以县为主的农村托育管理体制尚不完善:县级卫健部门和农村托育机构之间缺乏明确而有效的直接管理机构;社区托育中心的管理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且其与乡镇政府的职责边界模糊,多头管理与无人管理并存;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完备,管理实效不高.今后我国农村托育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依循国家托育服务体系建构的方向,结合地方实际,从增强县级管理力量、增加管理层级或者授权有条件的机构承担管理职能、县乡(镇)政府共同分担管理职责三条路径进行探索与优化.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22YJC880054)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21JYB007)
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2021SJZDA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