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存在权属不清、损害不明以及救济程序阙如等问题.探究自然资源的内涵和自然资源损害的实质是建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的逻辑前提.对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进行建构,分别从自然资源的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展开,通过利益衡平机制对自然资源的合法价值之间的冲突作出顺位处理是解决自然资源损害问题的合理安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机制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先天不足不能对自然资源损害形成有效救济.对集体诉讼权利的确认、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以及厘清与其他涉环境诉讼的关系是建构我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的必由之路.
基金项目
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自主选题项目(2019)()
甘肃省教育厅产业支撑计划(2021CYZC-62)
甘肃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2022YB089)
甘肃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2023YB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