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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与法社会学如何走向合作?——基于层展论和实践理性的分析
法教义学与法社会学如何走向合作?——基于层展论和实践理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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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已摆脱早期的截然对立而开始走向合作,但目前许多学者所倡导的"合作说"缺乏坚实的元理论基础及明确的实践主张.在元理论层面上,通过运用层展论分析社会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可知,在认识论意义上法律独立于社会,而在本体论意义上法律的存在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由此观之,法社会学忽略了法律和社会在认识论意义上的分离,法教义学则一定程度上以遮蔽法律对社会的本体论依赖为前提.在实践层面上,通过实践理性之目的考量可知,在常规案件和个别疑难案件中都应运用法教义学进行裁判,法社会学此时起到辅助作用.但在出现大量极端案件致使(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长期大面积崩塌的情形中,需要由法社会学发挥主要作用,以引导法律秩序回归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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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磊、郑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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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88
关键词:
法社会学
法教义学
合作说
层展论
实践理性
基金:
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
项目编号:
21JHQ012
出版年:
2024
宁夏社会科学
宁夏社会科学院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0.37
ISSN:
1002-0292
年,卷(期):
202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