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战”后日本在农业经济发展上经历了民主化、现代化及国际化的阶段,其中农业经济立法在产业政策的确立和改革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从制度供给和机制保障上实现了从农业经济恢复重建、高速发展到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农业立法与产业政策的流变为线索,分析不同阶段日本主要农业立法的内容与作用表明,农业产业政策推行不仅有赖于国家机关的强力推进,还需配套的农业立法来共同推动,农业政策的制定要以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农业发展需要为基础,有目的地对不同阶段的农业政策进行调整,建立以纲领性农业立法为中心、以促进农业政策推行的不同单行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法律体系.
基金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3批面上资助项目(2013M530962)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11B01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10YJC820003)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CLS2013D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