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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灾之后——以道光十四年江西进贤县水灾赈济为中心的讨论
大灾之后——以道光十四年江西进贤县水灾赈济为中心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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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清嘉庆—道光年间,江西地区水灾不断.道光十四年(1834)江西省大部发生大规模水灾,进贤县水灾情况比较严重,清廷户部根据地方报灾的情况给予进贤县蠲免、缓征、抚恤待遇,并要求进贤县衙门查验灾情,酌情处理.进贤县衙门接到江西布政司衙门的指示后,迅速统计灾情,赈济灾民,清廷也立即蠲免赋税,成为清代荒政治理的典范.研究此次水灾赈济,有助于我们提高对清政府社会动员能力与地方衙门组织能力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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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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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关键词:
赈济
水灾
蠲免
进贤县
出版年:
2017
农业考古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
农业考古
CHSSCD
影响因子:
0.248
ISSN:
1006-2335
年,卷(期):
2017.
(1)
被引量
2
参考文献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