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旨在为构建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提供改革空间,是我国数据产权制度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命题.目前,数据三权分置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处置三权分置后各权利束的关系并据此推动数据要素分配制度建设仍然面临诸多难题:一是数据三权分置法律规制尚不完善;二是数据多元主体间存在复杂的利益交织与冲突;三是确权授权机制不健全;四是经营权流转监管不到位.推进数据三权分置既要秉持审慎监管原则,建立健全数据法律体系,又要结合国情,在健全数据产权登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数据三权分置的功能,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创新发展.通过构建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释放数据价值放大叠加倍增效应,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构筑数字中国竞争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