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家祭世数的变迁以大观四年为界限,此前官方因重建家庙制度形成了正三品及以上官员家祭四世或三世的规定,但对从三品及以下官员家祭世数并未有明文规定,民间则出现了士庶通祭三世的现象,甚至出现了祭及高祖、先祖、始祖的主张.大观四年,宋徽宗通过手诏将臣庶家祭世数分为五世、三世、二世,但这一规定在北宋末年就被破坏.南宋虽形成了正一品祭五世的惯例,但从一品及以下臣庶家祭世数未有明文规定,以致出现民间混祭五世、四世、三世的现象,这应当与南宋士大夫祭及高曾主张的发展有关.宋代民间家祭世数的变化,一方面受尊卑等杀礼义的推动,另一方面则受缘情制礼准则的影响,二者相互制约与融合,共同促进了宋代家祭世数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