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乐教,是利用上古雅乐中所蕴含的道德伦理观念来教化民众,从而实现良好道德涵养的教育行为,它本质上是一种道德伦理教育,故最为关注音乐的艺术形式与思想内涵对人内心精神、情感的正面塑造作用.在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必须具备美的形式外,更加强调它必须符合善的原则,要求以乐舞的形式美、精神善在无形中影响聆听者的内在世界,使之能祛恶扬善.它将原本抽象而干瘪的说教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呈现,更易于百姓接纳.虽然一种由官方主导的乐教形式在东汉后便逐渐消亡了,但乐教在今日仍有价值.因为乐教能从思想内容层面,对聆听者形成一种道德启示,使人通过音乐接触到历史上的伟大人格,在无形中受其影响.雅乐"中正平和"的旋律对人恢复情感平和的天性有积极作用,能传达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有利于民众了解古代文化、圣人事迹,并加强对国家的认同与维护.乐教的教化塑造主要表现在道德、情感、审美、政治素养等方面,可成为现代中国开展德育的有效形式.所以,国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复兴中华礼乐传统,以实现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