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智2024,Issue(9) :56-58.DOI:10.20122/j.cnki.2097-0536.2024.09.019

AIGC的著作权分级保护——以独创性判断标准为基础

詹烁
秦智2024,Issue(9) :56-58.DOI:10.20122/j.cnki.2097-0536.2024.09.019

AIGC的著作权分级保护——以独创性判断标准为基础

詹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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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 2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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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IGC可版权性问题的争议核心在于独创性认定标准.独创性认定的主客观主义标准优劣互补,创作行为与创作结果亦不可分割,对著作权客体的独创性进行判断应当兼采主客观标准.AIGC具备人类作品外观,生产过程符合人类创作特征,因此符合主客观标准要求.以广义著作权制度框架为背书,根据AIGC实际的独创性程度,对不具备独创性和仅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的内容予以邻接权保护,对达到一定"创"的高度的内容予以狭义著作权保护,从而建构有差第次序的著作权分级保护格局.

关键词

AIGC/独创性/著作权/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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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310251107)

出版年

2024
秦智

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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