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双碳"目标的涉外立法回应——基于国内法与国际法协同视角

"双碳"目标的涉外立法回应——基于国内法与国际法协同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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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对涉外法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气候治理国际合作中需要涉外法增强对外交往的话语体系,打破以往由发达国家甚至是霸权主义左右的气候治理秩序;二是"双碳"涉外实务问题需要涉外法保护我国公民、企业在外的合法权益.同时,优良的法治环境也可吸引更多国外企业来华投资,将资金和技术引入国内,加持"双碳"实现进程.目前,我国"双碳"法律体系与涉外法律体系处于同步建设期,两者融合性较弱,难以为"双碳"涉外事务提供足够的法治支持.为使"双碳"与"涉外"事务顺畅结合,应当使用"外化"国内法与"内化"国际法两种涉外法工具:一方面在进行国内"双碳"立法时嵌入涉外条款,增加"双碳"法的涉外效力;另一方面,以国际规则转化的方式将"双碳"国际法融入国内立法,达成两者的良性交互.

杨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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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碳中和法律与政策国际研究院(江苏南京,211816)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双碳" 涉外立法 域外适用 国际法转化

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澳门基金会学术项目

2013ZGXM0006I00524-2112-553

2024

求索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求索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386
ISSN:1001-490X
年,卷(期):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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