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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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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济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生态环境也日益严峻,但在环境治理中,存在一些历史遗留制度方面的问题,政府主体意识缺乏,生态行政执法主体多重并责任不明,环境治理手段单一.究其原因,政府智能定位又失偏差,政府执行不坚决,绩效考评较注重GDP的考评体系仍未根本上改变,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渠道不明确.政府要跟多的发挥政府在环境治理的责任要提高政府和政府官员的环境治理的主体意识和道德责任感,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充分保障公众的话语权和知情权,鼓励参与环境治理和监督,以激活多重力量于环境治理.

张鹏、哈尼古丽・毛尼亚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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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政府 环境治理 生态责任

2018

青年时代

青年时代

ISSN:
年,卷(期):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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