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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滥用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
数字时代滥用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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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
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数字经济从"互联网阶段"发展到"平台时代",头部平台企业的影响力日益凸显,滥用共同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时常发生,需要构建完善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对其进行规制.数字经济条件下,该制度的适用主要存在缺乏法律和理论供给、认定标准失灵、救济措施不充分等问题.在做好数字经济反垄断的宏观背景下,应从制度的调适、标准的优化、救济模式的扩充三个维度作出回应,以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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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素伦、胡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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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共同市场支配地位
数字经济
反垄断法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项目
项目编号:
18BFX189
211RTSTHN012
出版年:
2024
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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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0.516
ISSN:
1004-3381
年,卷(期):
2024.
(5)
参考文献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