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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部院堂官对下属官员的选任
清代部院堂官对下属官员的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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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清初承明制,地方官和京官皆由月选抽签产生.任用京官多称"授",地方官任职则称"补".但京官有不少职务需要具备专门才能的官员,于是仿效地方官选用,形成较为完备的京官题补选用体系,部院堂官选用下属司官最主要的制度就是京官题补制度.与题补地方官不同,京官题补必须为二人,即拟正和拟陪,最后由皇帝挑选一人.荐举官员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被保用的官员违法犯罪,保举者也会面临罚俸、降级等处罚."咸同军兴"以后,朝野事务更趋繁重,内外臣僚的选官人事权皆不断提升,吏部月选范围日益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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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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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
清代
部院堂官
官员选拔
出版年:
2024
人民论坛
人民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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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0.516
ISSN:
1004-3381
年,卷(期):
2024.
(8)
参考文献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