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案件证据提出更高要求的背景下,网络犯罪作为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负面产物,其所具有的隐蔽性、智能性、复杂性等特征给侦查机关收集、固定、提取电子证据带来了诸多挑战.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然而,一些侦查人员取证能力欠缺、取证程序不够规范、取证协作不够畅通等问题尚未解决.因此,在网络犯罪电子证据提取的实践中,应当积极探索应对犯罪分子反侦查的措施,大力提升取证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加快推进取证程序规范化,充分保障协作取证制度运行,确保网络犯罪电子数据取证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