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要求稳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本文以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流转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研究发现农村宅基地流转试点主要困境有以下3个方面:一是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未能获得充分的权能;二是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形式中保障居住权的功能不健全;三是宅基地使用权权能在法律层面未得到充实.基于此,笔者建议如下:一是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二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三是保障宅基地资格权;四是建立健全流转立法的配套法律法规.
基金项目
四川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S202310626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