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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权利视角下的花雅之争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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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雅之争不是一个孤立、静止的文化现象,它与文化权利主体及相应的文化权利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是各声腔剧种权利主体维护和实现自身文化权利的复杂博弈.与其将花雅之争看成是一个特指的文化事件,不如将其视作一个泛指的长期历史进程,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清末到民国时期戏曲格局的重大变化,更清醒地认识包括昆曲、京剧在内的各个剧种在今天面临的困境,探索一条符合艺术规律的戏曲传承发展之路,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文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

李杰、刘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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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白燕升戏曲研究传播中心

武汉大学艺术学院

湖北省荆楚戏剧艺术研究院

湖北省剧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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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雅之争 文化权利 京剧 戏曲传承

2024

四川戏剧
四川省川剧艺术研究院

四川戏剧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24
ISSN:1003-7500
年,卷(期):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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