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敦煌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敦煌及周边地区人们在法律生活中所取得的经验.敦煌法律文化与《民法典》总则部分跨时空联动,在民法立法宗旨以及在民法基本原则中得以传承和进一步发展.敦煌法律文化中"私契至上""民从私契""不许休悔"的契约精神融合在《民法典》合同编中,是民商事契约活动的基本准则;"平等""和睦""文明"的家事法律传统,"仁""义""孝""忠"的家庭伦理观,与我国《民法典》第1043 条中的倡导性规范相契合,是引导优良家风建设的本土资源.敦煌法律文化在《民法典》中的传承和发展,对于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的建立具有重要价值,能够促进中国式民法理论体系的建立,为功能主义民法解释学的构建提供理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