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报告(下半月)2013,Issue(1) :38-38.

初探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朱明鹏 赵作鹏
时代报告(下半月)2013,Issue(1) :38-38.

初探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朱明鹏 1赵作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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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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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输出应用型法律人才,而传统“经院”式的法学教育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时代发展需要。故充分发挥借鉴美国“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功能作用,实现我国法学教育的完美转型具有巨大作用。

关键词

诊所式法学教育/必要性/可推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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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3
时代报告(下半月)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时代报告(下半月)

ISSN:1003-2738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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