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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县”体制的合宪性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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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只有较大的市才拥有辖县权,但随着“市管县”体制的全面推广,辖县权几乎被普及到所有的地级市,这种缺乏宪法依据的行政区划格局,缺乏合宪性基础,给宪法秩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本文首先阐述了“市管县”体制的发展与合宪性争议。之后从“市县利益冲突,制约县域经济发展”、“行政层级增加,导致行政成本加重”、“城市虚化加剧”三方面说明了“市管县”体制扩张的现实困境。最后提出了一些改革的思路为重构我国宪政框架内的新型市县关系提供参考。

邹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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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市管县”体制 合宪性

2013

时代报告(下半月)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时代报告(下半月)

ISSN:1003-2738
年,卷(期):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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