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城市建设和房产开发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动迁房交易,交易中以"先卖后抵"为代表的现象涉及刑事和民事的认定问题,在司法适用和认定上存在分歧和困惑.在动迁房刑民交叉案件的认定中,应当先行明确相关行为所涉合同的效力与权利,对买卖合同与抵押合同的效力、处分权与抵押权的情况以及善意取得等情形进行认定.进而通过对主观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虚构事实的程度和该事实的定位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综合考量来界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在司法实务中,"先民后刑"还是"先刑后民"在处理不同案件时各有优劣,有必要按照"刑民并行"的模式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案情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