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法学2012,Vol.10Issue(4) :104-109.

香港特区基本法第23条的法理分析

Jurisprudential Analysis on Article 23 of Basic Laws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叶海波
时代法学2012,Vol.10Issue(4) :104-109.

香港特区基本法第23条的法理分析

Jurisprudential Analysis on Article 23 of Basic Laws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叶海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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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 深圳 51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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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香港基本法第23条未使用“授权”的语词,但属于授权条款,特别授权香港特区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香港特区第23奈立法属于特别授权立法,中央监督特区立法的过程及其实施,香港特区第23奈立法应以维护国家安全为核心原则,明晰特区居民的权利界限,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对第23奈立法负责,应主导第23条立法.

关键词

第23条立法/特别授权/国家安全/行政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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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01YJC820138)

出版年

2012
时代法学
湖南师范大学

时代法学

CHSSCD
影响因子:0.672
ISSN:1672-769X
被引量7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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