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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治理中的法治路径及其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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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是立足中国实际,具有中国愿景和中国路径的现代化,乡村治理现代化是题中应有之义.乡村振兴国家战略之下,"三治融合"是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自治、德治和法治是处于不同层面的范畴,需要在现实的治理层面实现优势互补,并发挥出治理的效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三治融合"的方向性要求,而它们由历史发展阶段的现代性要求内在的规定."三治融合"要求在治理中坚持自主性、中国性和地方性以及可预期性和程序规范性,促进乡村治理的多元善治的机制的有效运行,本土治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权责的协同统一,从而在"三治融合"的模式下,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乡村治理的现代化.

刘康磊、秦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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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22

现代化 现代性 三治融合 法治

2024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36
ISSN:1673-1565
年,卷(期):2024.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