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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汽车
2023,
Issue
(20) :
192-195.
L3级自动驾驶汽车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研究
Study on The Subject of Liability for Damage Caused by L3 Level Self-driving Cars
张秀婧
时代汽车
2023,
Issue
(20) :
19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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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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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级自动驾驶汽车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研究
Study on The Subject of Liability for Damage Caused by L3 Level Self-driving Cars
张秀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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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市 3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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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明确现阶段L3 级自动驾驶汽车致他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本文通过对L3 级自动驾驶汽车致人损害责任主体的域外考察以及分别对系统、驾驶员、生产者是否应作为责任主体进行批判性分析,得出如果自动驾驶汽车在L3级自动驾驶模式开启时致人损害,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如果驾驶员在不应当开启自动驾驶模式的情形下开启自动驾驶模式,造成他人损害由驾驶员负责,但是有证据证明汽车存在明显缺陷则由生产者负责的结论.
关键词
责任主体
/
产品责任
/
自动驾驶
Key words
subject of responsibility
/
product liability
/
autopilot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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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3
时代汽车
时代汽车
时代汽车
影响因子:
0.014
ISSN:
1672-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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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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