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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司法人工智能的实质化人工干预
论刑事司法人工智能的实质化人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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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人工智能作为一股新兴的科技力量被广泛、深入地应用于刑事司法的各个领域,在带来诸多司法增益的同时,也普遍暴露出司法辅助智能系统"先天不足"、"形式主义"和"无从适用"的弊端.在此背景下,需要人工干预机制从形式化向实质化、体系化方向转变:实体上,辅助智能系统是司法认识活动的客体,其决策则分属刑事证据中的线索、瑕疵证据与司法认知;程序上,实质化人工干预需遵循主体控制、有限介入、主体问责和告知披露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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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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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
辅助系统
人工干预
实质化
法律规制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编号:
17BFX182
出版年:
2024
山东社会科学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0.942
ISSN:
1003-4145
年,卷(期):
2024.
(3)
参考文献量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