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参与、推动、保障社会治理的作用已超越个案范畴,通过司法建议、典型案例、司法白皮书等溢出性治理方式发挥辐射效用.由于实践中尚未形成常态化要素识别与培育机制,当前个案推动社会治理面临资源供给总量不足、内容同质化、方式受限以及成果转化效率低下等挑战,难以为社会发展提供前瞻性规划和系统性保障.对此,应从整体性治理的角度出发,回归司法治理在社会治理中的定位,挖掘个案裁判在协同互动、价值维系、规则供给、风险预警等方面的长期社会治理功能,并解构为主体、场域、权利、对象等要素以正向或反向识别.同时,系统重构"挖掘识别—审理监督—发布推广—评估反馈"的全链式培育体系,以发挥个案"以点带面"推动社会治理的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