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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侯建军

双月刊

1674-3156

sdsp9827@163.com

0531-68886025 86323007

250101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Journal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
查看更多>>本刊以应用法学研究,法律应用研究为主,读者对象以法官为主。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中国智慧司法的实践样态与角色期待

    胡昌明
    1-17页
    查看更多>>摘要:司法现代化离不开科技进步,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近年来,中国智慧司法在政策推动、需求增长、人工智能助力及制度支持下快速发展,以诉讼电子化为发展方向,强调效率优先、管理本位,虽然存在地区发展不均,侧重辅助功能等特点,但总体上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与高效.然而,法律不是非黑即白的规范,其复杂性要求司法者具备人类的共同情感、价值体系,以及在此基础之上形成的理解法条、判断事实、作出裁决的能力,这构成了人工智能应用的挑战,包括技术、伦理、资源及制度等方面.未来,人工智能参与司法的前景广阔,其能作为"外脑"处理信息,"分身"辅助工作,以及"高参"提供决策支持,作为法官的辅助者而非替代者,为司法现代化注入新活力.

    司法人工智能智慧法院AI法官诉讼电子化法官辅助

    智慧法院民事审判辅助系统的构建

    王子杰李洪涛
    18-30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计算机逻辑与司法审判逻辑存在本质差异的背景下,数字法院中与民事审判相关的功能基本停留在审判管理、数据分析等以结构化数据为基础的宏观层面,深度辅助法官裁判的功能一直是发展的瓶颈.如何利用现有信息技术与司法裁判有效结合,构建智慧审判辅助系统办案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经过多维度审视,可视化的威格摩尔图示法可以构建事实认定的思维模型,决策树语言的推演结构与法律思维具有较高的契合度,要素式审判的双向性契合构建智慧审判辅助系统的要求,而基层法官的需求主要在于审判指引与文书制作.坚持以法官为判断核心,借鉴威格摩尔图示法、决策树语言和要素式审判的共性优势,并引入适当的数据库,可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民事审判辅助系统.

    智慧法院审判辅助系统威格摩尔图示法要素式审判

    裁判文书说理不足及其完善

    纪小健
    31-50页
    查看更多>>摘要:裁判文书说理作为法官裁判逻辑的直观体现,对当事人的公平正义感受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实践中存在裁判文书说理不足的现象,具体表现为证据采信模板说理缺乏针对性、事实认定说理过于简化、法律适用说理存在偏差等.究其原因,案多人少导致法官疲于说理,激励缺位使其不愿说理,文书公开使其不敢说理,方法不足使其不会说理.为提升裁判文书说理效能,应以系统论为基础,从理念革新、方向引领、基础保障、时空融合、技术依托等方面为法官提供操作指南,并通过案件分类分层考核、文书说理正负激励等配套措施,优化说理路径,提升司法治理效能.

    裁判文书说理不足系统论说理效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裁判文书说理研究

    李春玲
    51-66页
    查看更多>>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审判,有利于将良法善治融入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价值观在案件裁判说理中发挥着价值推定、价值解释、价值引导等功能的同时,也存在价值推定事实的主观任意风险、形式规范受到冲击、价值观说理弱化等问题,在多元价值取向案件中尤甚,导致司法助推主流价值观念参与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未能充分发挥.构建"案件识别—功能匹配—说理证成"之程式,以共同善识别案件,以正当性限度进行功能匹配,以实践效果证成情理法融合.同时,运用长叙事和修辞方法将法官价值判断的心证过程具象化,在与当事人、公众的协商中达成重叠共识,从而提高裁判结果的接受度和核心价值观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

    行政裁判文书说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数字时代背景下裁判文书说理功能的实现

    刘源滕贵
    67-81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时代背景下,裁判文书说理面临难以满足公众需求的挑战.传统说理方式存在事实还原不足、专业逻辑演绎过度、公众互动渠道不畅等问题,不仅降低了裁判文书的可接受性,还阻碍了法学研究成果的有效转化与应用.究其根源,结构层面上的裁判制度局限性以及法律结构与公众认知之间的壁垒,过程层面上的认知沟通障碍与司法表达的抽象性等因素制约了裁判文书说理功能的实现.为应对这一挑战,在坚持裁判者主导地位的同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裁判文书说理中的融合应用,以实现价值评判过程的结构化重塑、量化分析与客观呈现.同时,结合裁判方法论与说理艺术的提升,以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服力、精确度和互动性,加深公众对司法决策的理解与认同.

    裁判文书说理事实还原结构与过程功能实现

    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问题的调研报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庭课题组刘振会杨扬张峰...
    82-100页
    查看更多>>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实施以来,有效促进了案件繁简分流,在轻罪治理方面展现出显著成效,已成为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然而,由于实体法上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及配套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实践中部分案件办理质效不高,未能达成预期目标.为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办案质效,应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理念,并通过在立法、司法层面上建立类型化运行模式,确立从宽处罚的实体法依据和量刑标准,健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完善被害人权利保障机制、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社会调查、值班律师等配套制度机制等方式,以实现制度运行的最佳效果.

    认罪认罚从宽以审判为中心权利保障量刑

    关于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调研报告

    刘加鹏
    101-115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呈现"四少一多"现象:社会组织因起诉意愿不强、外部环境变化及受理渠道不畅,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较少;检察机关受限于起诉顺位制度、管辖等因素,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也较少;由于案源发现机制不完善,多数案件在诉前程序办结,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较少;政府及其部门因起诉门槛高、范围限定及诉前磋商程序分流,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较少;相比之下,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则较多.对此,应进一步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促进其与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发展;合理定位检察机关在各类公益诉讼中的角色;优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截贿"行为的司法认定

    孙浩
    116-129页
    查看更多>>摘要:针对"截贿"行为的司法认定,需基于贿赂活动的特性,根据中间人在整个贿赂过程中的角色和功能进行分类分析.具体而言,探究不同中间人的真实主观意图,并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来进行评判.对于已经协助请托人达成目标的中间人截贿行为,根据其身份差异,构成受贿罪或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于未能协助实现请托意图的中间人,若其在获取财物时虚构了帮助完成请托或转交财物的情节,则表明其在获取财物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诈骗罪;若未虚构事实,表明其获取财物时无非法占有目的,则构成侵占罪.此外,牵线搭桥与截留财物是两个独立行为,若两者均构成犯罪,应当数罪并罚,以确保刑法评价的全面性.

    受贿行贿截贿中间人主客观相一致

    环境微罪社会罚的理论证成与规范进路

    闫丹王冉冉
    130-144页
    查看更多>>摘要:当前刑法体系对生态环境犯罪中的事后法益恢复行为上缺乏有效的实质性评价机制.近十年来,针对判处拘役及以下刑罚的轻微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恢复性司法在实践中的优化空间显著.此类案件中,法益恢复行为的刑法评价存在明显差异,凸显了现行制度在规范量刑指引、犯罪圈划定与刑罚投入匹配性、刑罚与刑罚辅助措施衔接等方面的不足.微罪社会罚作为一种符合犯罪分层治理理念、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刑罚轻缓化趋势的举措,与恢复正义的核心价值相契合.为构建科学有效的微罪社会罚机制,合理评价犯罪人犯罪后的法益恢复行为,需从完善法律规范、统一司法适用标准、强化监管执行等方面入手,推动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实践进程,以实现环境保护与司法效能的双重提升.

    微罪治理法益恢复环境修复社会罚

    《民法典》第408条抵押权保全规则释论

    谭锋波陈本寒
    145-166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法典》第408条基于担保价值维持义务确立的抵押权保全请求权对债权的安全具有预防与调整功能.作为预防工具的价值减少防止权,应界定为物权请求权,并扩张适用于第三人减损抵押物价值和第三人侵夺抵押物占有的情形.而作为调整工具的价值恢复请求权和增担保请求权宜界定为债权请求权,须以可归责于抵押人为要件.增担保请求权只能由抵押权人行使,种类上不受限制,以抵押权人同意为原则,但应给予抵押人或债务人合理的期限;增担保与恢复价值属于竞合关系,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增担保请求权原则上不可强制履行,抵押人拒不提供增担保,也不恢复抵押物价值,仅仅产生提前清偿的法律后果.提前清偿包括提前行使抵押权,在适用上需先区分抵押人和债务人是否为同一人.

    抵押权价值减少防止权物权请求权增担保提前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