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24,Vol.40Issue(5) :30-42.

认罪认罚案件"不利被告之再审"的检视与重塑

胡维潇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24,Vol.40Issue(5) :30-42.

认罪认罚案件"不利被告之再审"的检视与重塑

胡维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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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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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司法政策指导下,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设计更多侧重个案实体公正,"不利被告之再审"较为常见.认罪认罚案件中,由于再审启动主体多样化、事由宽泛化、不利变更普遍化等原因,导致被告人陷入因同一行为受到重复追诉与审判,甚至是加重刑罚的双重危险境地,从而丧失认罪认罚时理应获得的司法机关已认可的从宽处罚利益,这有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多元价值目标.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语境下,刑事再审程序应当秉持特殊救济之功能定位,从有错必纠转向有限纠错,以必要性和有限性标准对"不利被告之再审"的启动事由和启动时效作严格限制,谨慎通过再审程序对认罪认罚被告人刑罚作出实质不利变更.

关键词

认罪认罚/再审/不利被告/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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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山东法官培训学校(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分院)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192
ISSN:1674-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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