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语教学2018,Vol.39Issue(3) :73-75.DOI:10.16482/j.sdwy37-1026.2018-03-008

作为跨学科研究方法的文学法律批评

吴笛
山东外语教学2018,Vol.39Issue(3) :73-75.DOI:10.16482/j.sdwy37-1026.2018-03-008

作为跨学科研究方法的文学法律批评

吴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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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浙江大学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所,浙江杭州 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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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大学聂珍钊教授指出,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以伦理选择为理论基础,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学科的理论话语.浙江大学吴笛教授认为,外国文学研究者不仅仅是外国理论的搬运工,而应当成为文学批评理论生产者,并以此提出了法律文学批评方法,并分析了其价值和意义.清华大学陈永国教授指出,文学理论是一种独特的话语形式,文学批评和文学阅读要关注“阅读的生态”和“生态的阅读”,最终要回到人和物本身.

关键词

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法律批评/回归人和物本身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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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8
山东外语教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外语教学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048
ISSN:1002-2643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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