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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语教学
2018,
Vol.
39
Issue
(3) :
73-75.
DOI:
10.16482/j.sdwy37-1026.2018-03-008
作为跨学科研究方法的文学法律批评
吴笛
山东外语教学
2018,
Vol.
39
Issue
(3) :
73-75.
DOI:
10.16482/j.sdwy37-1026.2018-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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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跨学科研究方法的文学法律批评
吴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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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浙江大学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所,浙江杭州 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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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大学聂珍钊教授指出,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以伦理选择为理论基础,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学科的理论话语.浙江大学吴笛教授认为,外国文学研究者不仅仅是外国理论的搬运工,而应当成为文学批评理论生产者,并以此提出了法律文学批评方法,并分析了其价值和意义.清华大学陈永国教授指出,文学理论是一种独特的话语形式,文学批评和文学阅读要关注“阅读的生态”和“生态的阅读”,最终要回到人和物本身.
关键词
文学伦理学批评
/
文学法律批评
/
回归人和物本身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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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8
山东外语教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外语教学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1.048
ISSN:
1002-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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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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