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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立法正当性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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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安全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设立的罪名之一,作为回应型立法的本罪是积极刑法观的立法实践.在本罪设立之前,刑法条文的缺失与司法解释的模糊使得对于妨害公共交通工具行驶类案件的规制出现了过度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趋势,而社会也蔓延着一种对于公共交通安全的巨大忧虑.在这种背景下,本罪的设立及其合理的刑罚配置能够弥补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缺失,修正不当的刑事政策并合理回应社会公众的期待.本罪的设立有助于缓解对于该类案件的规制困局,使得对于这类案件的司法认定逐渐向理性回归.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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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妨害安全驾驶罪 立法正当性 公共安全 刑事政策

2021

社会科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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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年,卷(期):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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