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叉问题是所涉行为与责任性质的问题,是无罪责场合或有罪责场合刑法的角色与作用的问题,以及有责场合被害人权利保护的问题.刑民一体化在于使刑民法律手段在统一法秩序中有顺畅的衔接机制,在各自调整范围内发挥功能,共同作用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被害人权利的司法救济.诈骗和民间借贷是典型的涉财产法律行为,区分行为性质以维护正向法律关系是平等民法关系恢复和刑法法益保护的需要.解释思维上应坚持刑民一体化中相对的违法性阶层判断,承认刑民对法益的共同保护是以法秩序统一为基础,根据功能及手段强度不同来决定是否及如何发动相应机制;程序选择上得关注所涉事实的同一性,观察其中权利受损的实际或可能状态,允许被害人在利益权衡后补充选择适用;实体审理上需把握公平正义,形式与实质判断统一,使民事权利状态恢复平等,刑事处罚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