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路货买卖风险转移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是迄今为止在世界范围内应用最广泛的.对于公约第68条的理解和适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研究路货买卖风险转移问题,可以进一步理解公约框架下的路货买卖风险转移规则体系,有助于明确相关条约的含义,也有利于改进路货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方法,促进实践中路货买卖风险转移问题的解决.路货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关于风险转移约定的效力应优先于公约的相关规定.路货买卖风险提前转移的情况可以包括货损发生时间不明、买方自始或者继受成为保险受益人等.风险不转移的例外情形下,卖方应承担合同订立前已发生的所有损失以及与之有因果联系的后续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