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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于隐私的个人信息分级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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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存的对隐私及个人信息的分级大致可以理解为"隐私——敏感个人信息——一般个人信息"三级分级模式.隐私及个人信息之间存在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关系,隐私及个人信息的保护交叉地,即"私密信息"属于一种特殊的个人信息类别,需要通过法律解释等方式阐明其与隐私的关系.参考欧盟分级方案,完善现有分级标准.在某些特殊场景下,参考美国的场景化立法完善国内特殊领域特别立法,对某些个人信息的保护级别进行修正.如此区分于隐私权保护,构建个人信息的"(特别)敏感个人信息—(普通)敏感个人信息—一般个人信息"的双层三级保护模型,并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中心完善场景化特别立法保护.

裴俊晖、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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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隐私 个人信息 场景化保护 分级保护

2024

社会科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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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年,卷(期):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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