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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商标正当使用认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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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理标志正当使用的认定存在着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其原因在于地理标志正当使用认定标准模糊、认定参考因素混乱.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尚未就地理标志正当使用的认定标准达成一致意见,也没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规定.此外,现有的认定参考因素较"片面",实践中存在法院单一参考主观因素或者客观因素判断是否构成正当使用的情况.由此,现阶段应明确正当使用认定的统一标准,将行为人主观善意和产品产地及品质作为应参考的主客观因素,最终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以提升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秦艺嘉、宋昕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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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地理标志 正当使用 同案异判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1CFX080

2024

社会科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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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年,卷(期):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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