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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儒家之"师"与中国政教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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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儒教文明独有的政教相通理念,使得"师"在中国历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儒家是中国传统政教理念的奠定者,儒家政教思想的特色,可以通过对"师儒"的溯源得到解释.《论语》中"师"具有政与教的双重意义:周朝职官与文化传人.孟子一派强调"师"是从事道义引领、人格独立的士人,提出了"师道"的理念.荀子一派强调"师"制定礼义法度的政治身份,提出了"师法"的理念.两汉以后儒家政教文明的发展,汉学讲师法与宋学讲师道,均分别渊源于先秦荀子与孟子,与他们对"师"的政教责任与身份认同有密切关系.

朱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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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湖南长沙410082

儒教 政教文明 师道 师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19ZDA028

2021

社会科学战线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社会科学战线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417
ISSN:0257-0246
年,卷(期):2021.3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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