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司法公开中当事人与社会公众的法权结构是"权利—权利",法权冲突主要发生在当事人的隐私权与社会公众知情权之间.民事案件当事人在进行司法诉讼时其个人信息保护处于脆弱状态,而以当事人隐私权为内容的私人利益与以社会公众知情权为内容的公共利益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矛盾关系.传统法学理论与诉讼实践更侧重公众知情权的实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公民私权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陆续出台,个人隐私受到法律的更多关注和保护.文章主要讨论如何平衡民事司法公开中当事人与社会公众的法权关系,构建更加合理的民事司法公开制度,在当事人隐私权不受侵犯的前提下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