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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分"与"义法":荀子政治秩序之教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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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以重建社会政治秩序为志,欲借由礼法完成统治和教化的双重目标.在秉持儒家精神的同时,荀子对早期法家思想有所损益.其"明分"思想是对早期法家"定分"思想的吸收与转化,"明分"所建构的有序的政治社会,是个体得以受教化的前提;其"义法"观念既表明了对"法"的重视,亦凸显了礼义的精神内核,成为"礼"的教化方式之补充.

曾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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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哲学院,吉林长春 130024

荀子 明分 义法 教化 政治秩序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

21BZX0132022C031167

2024

社会科学战线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社会科学战线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417
ISSN:0257-0246
年,卷(期):2024.3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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