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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乡村的"地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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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数字乡村的"地方性",是指在乡村数字化实施的过程中发现差异与不同,在现代性与地方性的拟合互构进程中,破解原有整体主义单一路径的约束以开拓多重复调的实践模式.数字技术可提高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实现效率,为"地方性"的本土主体性确立基本话语权.然而,数字乡村建设绝不是概念界定、战略实施、政策下达、应用运作那样一个线性的顺畅过程.数字技术沉嵌于乡村自然情境与社会生活样态、基本需求中,将技术服务定位于数字乡村的地方性实践过程之中,将数字技术与乡村地方性特质紧密嵌合,才能创造实质性效益.数字乡村的地方性实践,要在本土地域社会发现、梳理典型的数字乡村模式,进行案例类型化总结,以为形构中国特定的智慧乡村树立典范,同时要尊重不同乡村发展的地域差异性及发展次序规律,防范技术物化论和技术决定论.

张晓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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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社会学院,吉林长春 130024

数字乡村 地方性 差异化 主体性

2024

社会科学战线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社会科学战线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417
ISSN:0257-0246
年,卷(期):2024.3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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