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台生态的开放趋势日益明显,对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激发创新活力起关键作用.然而,如果政府继续采用传统的监管方法,可能会过度认定平台主体责任,增加合规成本,进而影响开放模式的可行性.在平台经济进入常态化监管阶段,如何有效应对不同平台治理能力差异化和平台类型多样化带来的挑战变得尤为关键.文章基于国际平台监管实践和激励性规则的经济理论,探讨平台放权背景下政府与平台如何分工协作的问题.文章构建了一个能够协调平台私权与政府公权的协同治理体系,旨在实现平台生态高开放度和高治理水平"双赢"的结果,推进中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