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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环境中图书馆发展的政府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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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权利是人们通过文化活动获得利益的权利.作为公民平等获取知识信息的自由权利的公共文化设施,图书馆基础设施的完善、文教功能的全面发挥对于实现公民的文化利益、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的责任主体,必须为图书馆设施的完善和功能的发挥提供保障措施,为全社会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图书馆文化产品,有效的满足公众的公共文化需求.

翟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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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731,电子科技大学

和谐社会 文化权利 图书馆发展 政府责任

2010

沙棘(教育纵横)
陕西省沙棘开发利用科研中心

沙棘(教育纵横)

ISSN:1003-8809
年,卷(期):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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