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作为英美法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和制度,近年来已经越来越广泛地受到我国学术界、司法界和立法机关的关注和认同.但是,由于证据开示制度在我国司法领域是一个新的课题,其理论性、实际操作性又很强,法学界及司法界对该制度的基本理论、价值取向等理解也很不一致,故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多样化的操作模式,有必要对其加以研究.本文拟借鉴西方国家证据开示制度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文化及试行证据开示制度之运作实践,对证据开示制度在我国建构所受到的制约以及相应的对策措施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推进此项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提供依据.